
彭阳县人民检察院
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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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阳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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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彭阳县综治中心的信访接待台前,一句随意的念叨、一声无心的感慨,都可能成为公益保护的“信号灯”。今年来,彭阳县人民检察院以综治中心为“中枢”,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,让法律监督的敏锐触角扎根基层治理最前沿,从群众信访的只言片语中捕捉公益受损线索,将群众身边的“小诉求”转化为基层治理的“大效能”,让民生保障既有“法治力度”,更显“治理温度”。
一句信访线索,激活盲道重生治理链
视障群体的出行权益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尺,一句看似普通的“不方便”,背后可能隐藏着系统性的公益受损问题。“以前走熟了的路,现在突然多出好多障碍,有一段路像是被改成了停车场,另一段路的地面变得特别平整,却摸不到盲道的纹路了……”今年5月,视障群众马大爷在综治中心信访时随口说的一句话,却引起了综治中心值班检察干警的高度重视,一方面耐心询问细节——包括具体路段、障碍类型、影响范围等,另一方面迅速将该线索同步推送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,形成“信访登记+线索移交”的双轨处理模式。
这句信访中的闲言碎语,成了公益诉讼的启动关键。检察干警随即实地核查,发现辖区某在建小区门口98米盲道被擅自拆除改建为临时停车位、某加油站门前54.81米盲道被整体硬化,上述拆除与改建行为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,且涉嫌违反多部现行法律法规。同时,监管部门在该区域无障碍设施管理中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,未能及时介入并制止相关行为,使得上述影响无障碍设施功能的情形得以持续。据此,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,要求限期恢复盲道、建立“网格化+专业化”巡查机制、开展重点场所排查。综治中心同步发力,组织住建、残联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,
整改并未止步于“个案修复”。以此为契机,全县启动“无障碍环境提升专项行动”,排查整改问题盲道12处,拨付专项资金2万元。此案被“塞上枫桥”、“宁夏检察”、“宁夏残联”、“宁夏法治报”等多个省级媒体报道,“无障碍环境建设”正在成为社会共识。
一句闲聊诉求,推动百名妇女权益兑现
“哎,你们有发卫生费吗?”“我们临聘人员,什么卫生费听都没听过。”今年8月,两名社区临聘人员在综治中心信访时的闲聊,牵出了涉及全县800余名女性临聘人员的权益保障课题。
听到此消息后,检察干警立即查阅《宁夏回族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》,确认“每月35元卫生费”是法定福利,随即将线索移送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。检察干警立即调查证实,发现辖区部分单位确实存在“将卫生费作为福利选择性发放”的违规行为,部分临聘人员因“怕丢工作”不敢维权。掌握案件证据后,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检察建议,要求排查补发、建立权益告知制度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即行动,召集涉案用人单位召开“临聘人员权益保障座谈会”,解读相关法律法规,督促涉事单位积极补发。更具长远意义的是,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卫生费、体检补贴等7项权益纳入“刚性保障清单”,实现“小微权益”动态监管。
彭阳“综治+公益诉讼”的联动实践,正让基层治理更接“地气”、更有“灵气”。从捕捉群众“一句诉求”“一声闲聊”中的民生痛点,到联动破解“多头管理”“监管缺位”的治理堵点,再到推动“个案整改”升级为“制度完善”,这种“小切口”撬动“大治理”的模式,不仅守护了群众看得见、摸得着的“微幸福”,更让法治精神融入基层治理的毛细血管,为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了持久动力。